作者
夏若曦
文章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推动信息生产革新的同时也引发了虚假信息治理的复杂难题。当前治理困境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虚假信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传统单一治理模式难以有效应对。公共产品理论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新视角。通过将虚假信息依风险程度划分为纯公共产品层(高风险信息)、准公共产品层(中风险信息)和私人产品层(低风险信息),可构建分层治理框架。纯公共产品层需强化公权力主导,准公共产品层应压实平台技术核验义务,私人产品层需明确用户注意义务。
文章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虚假信息;公共产品理论;分层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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