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济南市救济院机制研究(1929—1937)

ISSN:3041-0630(P)

EISSN:3041-0606(O)

语言:中文

作者
于博文
文章摘要
济南市救济院前身为临时贫民收容所,后发展为综合性救济机构,设养老、残废、孤儿、育婴等所,并附设疯人收容所与平民工厂。救济院通过政府拨款、社会募捐及生产经营性收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收容、教养、医疗等救济实务,秉持“教养兼施”理念,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救济与教养服务。
文章关键词
民国;济南市;救济院
参考文献
[1] 《教养院改名救济院》,《济南市政府市政月刊》1930 年 10 月 20 日. [2] 王林.山东慈善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8. [3] 王恺如.《本府指令》,《济南市政府公牍》1932 年 6 月 21 日. [4] 韩复榘、李树春.《行政院第 02924 号训令》《山东省政府公报》,1936 年 6 月 13 日. [5] 《民国二十二年本院概况及改善计划报告表》,1933 年 2 月 6 日,济南市档案馆藏档,档案号:77-16-15. [6] 济南市商会.《为送救济院捐启、请劝募的函》,1945 年 12 月 25 日,济南市档案馆藏档,档案号:j077-029-00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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