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佳莉,沈余武,杨力军
文章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正式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同时也为家庭阶段的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性支撑。本文尝试探讨学前家庭教育的实施机制及其完善路径。从法律定位与价值遵循两条线索出发,梳理出家庭教育实施应当依托的法律基础。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机制,提出了学前家庭教育实施机制的三个维度:协同育人机制、主体自觉机制和底线干预机制。剖析了当前学前家庭教育实施中存在的资源供给结构性失衡、家园社协同效能不足以及特殊群体保障缺位等现实梗阻。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的保障体系、构建专业化的指导服务体系和健全差异化的分类干预体系等完善路径,以期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司法保障、家庭尽责”的学前家庭教育新格局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文章关键词
学前教育法;家庭教育;实施机制;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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